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葛某诉奉贤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获赔25万 测试
案情简介:测试
葛某因感冒发烧到奉贤区中心医院就诊,告诉医生患者为过敏性性体质,但医生未作记录,对患者使用含有易引起过敏药物进行输液治疗,至当日中午,首次输液结束,患者热度未退,医生又给她继续输液。回家后患者面部、手部慢慢有小红点出现,至晚间眼部、口腔、鼻腔等部位也出现红点。当晚到奉贤区中心医院急诊就医,医生建议患者住院治疗。入院后床位医生初步诊断为麻疹,还请古华医院医生会诊,古华医院医生会诊后也诊断为麻疹,并将患者转到古华医院治疗。古华医院对患者予以输液治疗,但患者体温未退,反而觉得更加难受,全身红点越来越多。后古华医院通知患者家属,建议将患者转至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治疗。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将患者收入医院,也将患者诊断为麻疹,继续按麻疹对患者进行治疗,患者皮疹进一步加重,手掌和脚底出现整片的水泡,全身小疹融合成大诊,其状惨不忍睹,患者极端痛苦。公共卫生中心请金山医院皮肤科专家会诊,会诊后,中心医生建议患者家属将患者转到华山医院治疗。
华山医院医生诊断患者为头孢类等药物过敏所致重症药疹,将患者留在急诊大厅观察两天。2009年6月10下午患者住进华山医院皮肤科病房治疗,此时医生诊断为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,已损害累及皮肤、粘膜、眼睛、血液、肝脏等多脏器系统,后经检查,患者脑部还有脓肿,生命垂危,经华山医院不间断抢救治疗,后因无力承担继续住院治疗的费用,出院门诊治疗,后因患者病情进一步恶化,救治无效死亡。
诉讼过程:
原告委托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,本律师参与办理了分析案情、收集证据材料、起草起诉状、撰写鉴定陈述意见、参加医学会鉴定的部分工作。本案鉴定过程中市医学会组成了9人鉴定专家组,召开鉴定会时4家医疗机构参加,出席鉴定会的人员达到近30人,堪称鉴定会人员之最。本律师作为原告方主要鉴定陈述人出席了本次鉴定。鉴定专家组通过鉴定确定其中两家医疗机构对本次损害负有责任。
判决结果:
法院最后判决奉贤医院赔偿6.3万,判决古华医院赔偿18.9万人民币。